农妇下地干活摩托车被偷,刹车不灵小偷撞树上死亡,农妇担不担责

2022-08-17 18: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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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一句老话说的好:恶人先告状,恶人往往干了坏事后,只要得不到便宜就反过来咬人一口。今天老农我讲述的这个案例就是这么一起恶人先告状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农村妇女吕某骑着自家的摩托车到下地干活,摩托放在地头。小偷张某看到摩托车之后,顿时心生歹念,通过一顿操作后,将摩托车偷走,可以说是风驰电掣,想要尽快逃离犯罪现场。但是,吕某的摩托车刹车不太好,不熟悉的人一下子根本停不下来。张某在骑车过程中,遇到路口转弯,踩刹车没把速度降下来,撞在了路边的大树上,当场死亡,摩托车被撞坏。

后来,张某的家人找到吕某家中,要求吕某赔偿自己,后吕某报警。

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将放回如何处理呢?

第一,张某犯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这个案件中,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吕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属于吕某个人财产的摩托车骑走,已经侵犯了吕某的财产权。所以,张某犯盗窃罪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张某在骑车过程中已经出车祸死亡,定罪的主体已经没有,所以相应的处罚也就不会再执行。

第二,张某父母提出的诉求能不能实现?

从人之常情来看,如果法院答应了张某父母提出的诉求,那简直是为虎作伥,为坏人撑腰,会激起民愤的。

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度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法条中我们很容易解读出,张某盗窃他人的摩托车,在这期间骑着吕某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张某自己来承担。现张某已经死亡,不能承担责任。

第三,吕某能不能要求张某父母赔偿摩托车呢?

对于吕某的摩托车受损部分,吕某是可以向张某及其家属提出赔偿要求的。现在张某已经死亡,所以张某的家属须为张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吕某不仅可以不为张某的死赔偿,而且可以要求张某的父母赔偿自己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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