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6领深交所监管函 信息披露多次违规

2022-10-09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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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高负债率公司提供担保未披露事宜,信息发展(300469)先后分别收到上海监管局的警示函、深交所的监管函。

  落款为今年9月30日的深交所监管函显示,2022年9月27日,信息发展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2020年5月27日,信息发展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办理4,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信息发展未审议、披露上述担保事项,也未在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

  深交所监管函指出,信息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9.11条规定。要求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今年9月27日晚间,信息发展发布关于公司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显示,除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办理4,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为披露外,上海监管局还对信息发展董事长、总经理张曙华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张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9月27日晚间的公告中,信息发展表示,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所反映的问题,公司将以此为戒、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有媒体统计显示,自2017年至今,信息发展已经连续6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其违规事由大多与信息披露相关。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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